天能动力(00819.HK)10月30日交易时段后在港交所公告,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天能新材料与天畅控股、安徽鑫钠于当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天能新材料同意收购、天畅控股同意出售其所持安徽鑫钠50.10%股权,代价约人民币1.503亿元。交易对价不涉及现金支付,将由天畅控股以认购天能新材料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支付。
安徽鑫钠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方面累积了技术专长和研发经验。交易前,安徽鑫钠由天畅控股持有90%股权、和县凤和持有10%。交易完成后,天能新材料将持有安徽鑫钠50.10%股权,安徽鑫钠成为其附属公司,资产及负债并入天能动力的财务报表;天畅控股持有天能新材料的股权将增至约33.35%,增加约8.35个百分点。
天能新材料目前主要从事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及综合利用。公告称,本次交易将以安徽鑫钠的正极材料技术补足其现有业务,拓宽集团在电池回收价值链的技术能力,并提升加工能力,加强集团在新能源电池回收领域的竞争地位。
交易结构方面,天畅控股98%权益由天能动力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张博士拥有,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由于各项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该等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同时,增资事项使集团于天能新材料的股权由75%摊薄至约66.65%,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视作出售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