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9月10日批准茂名创能烯碳科技有限公司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次日公布审批决定,批复文号为茂环审〔2026〕42号。项目位于广东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年产液晶高碳材料5万吨、钠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锂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及超级微孔碳1000吨。
建设内容方面,该项目将对原茂名市创能燃料化工有限公司的油品储存罐区进行拆除,并在拆除区域及预留空地上新建生产车间,利用乙烯焦油、催化油浆、中温沥青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形成年产液晶高碳材料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钠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超级微孔碳1000吨的能力;项目实施后,原茂名市创能燃料化工有限公司的油品仓储项目不再存在。公示同时载明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事项。从原料路线看,乙烯焦油、催化油浆与中温沥青均属石化副产重质碳料,经深加工可产出高碳材料与炭负极类产品,属于煤焦油/石化基炭材料产业化的常见原料组合;本站8月下旬曾报道该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公示期至8月28日),本次为正式批复下达,意味着该项目在行政审批层面办结。
环评批复不等于开工,更不等于投产,项目尚未披露开工与投产时间表;且项目主体为5万吨液晶高碳材料,钠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年仅为四个产品方向之一,规模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