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一家企业生产的钠离子蓄电池近日经清远海关检验后出口新加坡,成为清远市首次出口的钠离子蓄电池产品。针对企业首次申报,海关围绕危险货物归类、UN38.3测试、包装标签和申报要素提供通关指导。产品完成的是这一批次的出口,企业名称及具体数量未披露。
清远海关同时披露,今年1—7月清远市出口锂离子蓄电池2亿元,同比增长88.1%。钠离子蓄电池与锂离子蓄电池虽同属于第9类杂项危险货物,但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UN38.3试验项目、危险货物申报及包装标识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是钠电企业首次出口时普遍面临的核心合规门槛。本次清远海关“随行服务”机制的价值在于,把原本由企业事后自行整改的合规风险,前置到企业出口前的政策宣讲与单据准备阶段,有助于缩短首次出口的通关周期。
